最近,中国证监会披露了〔2024〕3号、4号、5号行政处罚书,揭露了恒逸石化(000703.SZ)的“老鼠仓”事件。
自2017年3月开始,恒逸石化就开始了资产收购的计划。到了2018年1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从当年1月5日起,该公司的股票便停牌了。这次资产收购葫芦岛额高达45亿元,属于内幕信息的范畴。
最新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在这次资产收购期间,共涉及到了3个“老鼠仓”。
在这次资产收购中,恒逸石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并不少。其中包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倪某、被收购企业的总经理,以及一些第三方机构的成员,比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项目组的沈某和信达资产浙江省分公司的时任总经理等。这些人从上述5人处获取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行政处罚书披露,陆长水和张维仰是其中的两位“老鼠仓”操作者,他们开始交易的时间最早,盈利也最大。
陆长水曾就职于恒逸石化控股股东集团,而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陆长水的堂舅。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陆长水与另外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系。比如,陆长水与恒逸石化的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12月14日和24日多次通话,与倪姓董事在2017年12月8日至28日多次通话,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项目组的沈某在2017年12月1日至20日多次通话。
陆长水和张维仰是长江商学院CEO班的同学,两人关系较好。2017年底,他们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接触,并讨论了恒逸石化的情况。
在一致的约定下,陆长水操作了张维仰的证券账户,并口头约定如果赚钱了,会给陆长水一部分。
张维仰的证券账户于2017年12月19日开始银证转账,总额达1.2亿元。该账户在2017年12月19日至29日购入了505万股恒逸石化股票,总葫芦岛额达1.05亿元。加上2018年5月的红利和股息入账,该账户非法获利了1298万元。
另一位“老鼠仓”操作稍晚。
夫妻邵林平和缪玲红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邵林平与资产收购被收购企业总经理在2017年12月25日多次通话。邵林平要求缪玲红关注并交易恒逸石化。
缪玲红使用了自己和母亲的账户,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日和3日累计买入了1010万元的恒逸石化股票。加上后来的红利和股息入账,非法所得279.5万元。
还有一个案例,涉及葫芦岛额最大,但却造成了损失。
陈建平因内幕交易恒逸石化而亏损了1857万元。他在2017年12月27日与信达资产浙江省分公司的副总经理联系。他借款8000万元,控制了6个证券账户,其中一些账户原本有资葫芦岛或股票。在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4日,这些账户共购入了523万股恒逸石化股票,总成交额达1.28亿元。后来卖出后,账户亏损了1857万元。
这3个从事内幕交易的案例提出了申辩意见,但都没有被证监会采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做出了如下处罚决定:
1. 对陆长水和张维仰违法所得没收,并处等额罚款,共计2595万元。
2. 对缪玲红和邵林平违法所得没收,并处等额罚款,总额为55.9万元。
3. 对陈建平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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