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山西发布消息称,山西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科技创新券是指财政资葫芦岛为中小微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对外采购科技创新服务费提供后补助,旨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政策工具。
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可通过“山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购买各类创新服务,包括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数据计算、技术(产品、工程)设计等。
该券支持“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鼓励晋创谷企业在全国范围内采购创新服务和开展技术合作,促进开放创新。
通过与其他省份科技主管部门签署创新券合作协议,山西企业可向省外采购创新服务,同时省内服务机构也可为省外企业提供创新服务。
创新券兑现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每年度兑现总额不超过50万元。省市财政资葫芦岛按1:1比例分担。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瑞云快修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