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一系列典型案例,旨在落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和“一函两书”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在这些典型案例中,一家湖南教育公司恶意注销,企图逃脱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检察机关通过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促使教育公司的原股东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支付了所有拖欠的员工工资。
今年2月,最高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强化了检察机关和工会联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
其中,“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着重于源头预防,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在基层化解劳动关系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企业恶意注销损害劳动者权益并不是个例。一家湖南教育公司因欠薪受到行政处理,为了逃避支付工资,申请注销公司。区人社部门和区法院未及时发现并处理该情况,导致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劳动者权益受损。
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区人社部门和区法院纠正错误,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教育公司的原股东最终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支付了拖欠的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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