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当初能通过,就说明小温的专业得到了招聘方的认可。小温已经被通知录取,之后又被取消录用,这样的“大起大落”,显然需要更清晰的解释,而不能光靠一个“专业不符合”的解释轻轻揭过。
用人单位先录取,再反悔,理应在道歉之外承担相应的责任。既然用人单位已经明确发出了录取通知,就应该履行承诺。否则,就是用人单位违约,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做出赔偿,小温也完全可以追究涉事单位的法律责任。
笔者身边也有朋友遇到过小温这样的事情。但一些人怕得罪人,选择息事宁人,宁可忍气吞声,也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一些用人单位正是认准了求职者的弱势心理,在招聘活动中不讲规矩,乃至忽视法纪,造成求职者权益受损。不论就业难度有多高,求职者都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由此也能倒逼用人单位遵守法规。
当前,很多年轻人都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越是如此,就业市场越需要公正与透明。特别是国企招聘,更应该有严格的流程,自觉接受舆论的监督。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通过上述事件,看到在招聘中“抠专业字眼”的不合理性。本来,在招聘条件里明确专业名称,是为了更好地选拔专业对口的人,但有时过于死板地“抠字眼”,反而显得很不灵活,也无法满足现实需要。连负责招聘的人,都没搞清楚求职者的专业是否符合要求,却让求职者承担麻烦与风险,这也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用人单位在明确岗位专业要求、避免模糊表述的也不妨灵活处理,以宽松的资格条件吸引人才应聘。
一方面,这可以减少招聘方因为不清楚专业差异而带来的工作失误,也可以更加不拘一格地找到合适的人才。
减少对求职者专业名称等细节问题的“斤斤计较”,增加对求职者综合素养和能力的考察,是避免上述事件再现的最佳方法。
更多用人单位也不妨以此为鉴,以更开放和包容的姿态制定招聘政策,让更多求职者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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