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沈阳市房产局于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布“卖旧买新”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通知,活动时限由原定的2023年12月22日到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在沈阳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将获得市财政的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卖出自有住房的时间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卖房人和购房人必须直接相关,即购买新房的人必须是卖出房产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根据规定,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才能申领购房补贴。需要注意的是,公寓不在“卖旧买新”活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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