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17:00:32
钦州网记者汪伟秋3月8日报道:上海连续发生了3起与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有关的火灾,时间只有短短的一周,而3名车主都被处以行政拘留。上海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停放和充电。务必做到“楼道不停车、电池不入户、人车不同屋”,以避免类似火灾的发生。
2月26日晚上9点左右,嘉定消防接到报警称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消防人员到场后,一边用墙式消火栓、消防水带扑灭火灾,一边挨家挨户敲门疏散楼内居民。消防救援支队嘉北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一班班长陈晨说,他们到达现场时就能看到大量黑烟从窗户外冒出。到达17楼以后,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还在冒烟、冒火,现场能见度非常低。由于楼梯间空间狭小,救援行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庆幸的是,经过消防员的奋勇扑救,火灾很快得到了控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勘验,这起火灾过火面积约为2平方米,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电气线路有短路痕迹。据车主李某介绍,他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但由于过失引发了火灾,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3天。他特别后悔这件事情发生了。
李某表示,很多人都像他一样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认为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很小,觉得自己不可能遭遇这样的事情,因此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电瓶车引发的火灾却不是单一事件。3月4日凌晨,徐汇区发生了一起火灾,3辆电动自行车和部分空调外机被毁。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灾害现场进行处置。事后调查发现,这场火灾是由一名居民在违规充电过程中引发的。梁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同一天晚上8时33分许,广中路某号7楼电梯厅发生了另一起锂离子电瓶火灾。这栋25层高的商住楼遭遇了火灾。调查显示,3月4日晚上6时30分左右,李某将外孙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瓶带回家充电。当晚8时30分左右,外孙闻到房间里有烟味,并看到放在书房充电的电瓶冒着黑烟,同时发出滋滋声。于是,李某将冒烟的电瓶和充电器扔到了7楼电梯厅。不久,电瓶起火并发生爆炸。幸运的是,消防队员及时到达并扑灭了火势。目前,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从这些火灾事故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教训:不要将电瓶带回家充电,更不要在居民区域充电。我们应该严格监管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并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隐患。从2月27日起,上海消防部门开始对本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错时夜查行动。这一系列措施旨在避免新的火灾事故的发生。电动自行车(或电瓶)在室内充电一旦起火,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我们反复强调,“电瓶不入户,人车不同屋”。一位防火监督员表示,《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这名防火监督员还提醒广大市民,为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要通过正规厂家购买质量过关的电动自行车;应定期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充电器和电瓶进行检查,排除故障隐患;切记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