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18:35:59
公告显示,2024-03号位于建新北路与闽江大道交叉口一侧的首层由市地铁集团按照12000元/平方米回购商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该项目规划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审批容积率上限可按照不超过2.8控制,超出部分建筑面积由受让人按照成交楼面地价补缴地价款。
2024-05号、2024-06号、2024-07号、2024-08号以及2024-12号地块相邻,均位于洪湾南路东侧、 高宅路北侧, 为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要求建筑限高在100米以下(含100米, 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同时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其中,有3宗地块起始总价均超过10亿元。具体看,2024-05地块土地面积44012平方米,起始价总价13.85亿元,起始楼面价约10490元/平方米;2024-07地块土地面积45566平方米,起始价15.03亿元,起始楼面价10995元/平方米;2024-08地块土地面积31940平方米,起始价10.72亿元,起始楼面价11188元/平方米。
公告显示,宗地2024-05号、宗地2024-07号、宗地2024-08号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建设“立体生态住宅”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受让人要将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用途,业主相关义务及物业公司相关责任纳入房屋销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业主承诺,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违法违规封闭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的后期管理,劝导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立体生态住宅项目正常运行,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物业公司要接受属地政府监管。
②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园林中心要将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绿化实施情况纳入建筑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擅自改变功能的不享受试点支持政策,由此造成的超容积率、超面积等按违法建设处理。
③市城管委、属地政府应对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日常巡查,严禁改变其用途,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工作。
2024-06地块土地面积24134平方米,起始价7.17亿元,起始楼面价10610元/平方米。2024-12号土地面积25182平方米,起始价4.95亿元,起始楼面价约6143元/平方米。公告显示,2024-12号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5900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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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重新进行段落和排版:根据仓山区政府的规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部活动中心将配建在宗地上。根据政府的指定,以上这些单位将以每平方米7376元的价格进行回购。